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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新精神活性物质(NPS)是指没有被《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》和《1971年精神药品公约》列管,但具有滥用潜力,可以引起公共健康风险的精神活性物质。基于其化学结构可以人为设计与合成,故又称为“策划药”;基于绝大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质都是在实验室研究与合成得到的,故又称为“实验室化合物”。
2、根据化学结构,新精神活性物质分为九大类,具体为:合成大麻素类;合成卡西酮类;苯乙胺类;色胺类;氨基茚满类;哌嗪类;氯胺酮及苯环利啶类;植物类;其他类。